多数人贴膏药后并无明显不适,部分人会感到局部微发热、发痒,这属于正常反应,可以不管;如患部发生瘙痒,经轻轻按摩后不能缓解,可将膏药取下,用酒精涂搽瘙痒部位,再将膏药加温贴上;若患部因贴膏药引起疹子、水疱等过敏反应,应立即将膏药取下,用盐水或雷弗奴尔患处,再用纱布包扎;如果水疱大,应到医院用针管将泡内液体抽出,再作相应处理。为了尽量减少过敏反应的发生,应忌食一些食物,如韭菜、香菜、海鲜、辛辣刺激性食物。
一般来说,膏药24小时换一次,有的甚12小时就得换一次,这要根据说明书上的时间和自己皮肤是否有过敏反应而定。用于溃疡创面的膏药应缩短换药间隔时间,以5~6小时为宜;两次贴膏药之间还应适度清洗患处,掉黏附在皮肤表面的药垢和伤口中的分泌物之后,让皮肤适当休息1~2小时再贴。因为皮肤需要呼吸,汗腺、皮脂腺需要排泄。长时间敷贴膏药,会造成局部温度高、湿度大、代谢废物不能排出,而刺激局部皮肤,产生瘙痒等不适。长时间贴膏药后,容易引起皮肤的过敏性炎症,出现局部红、肿、痒、痛,所以膏药好别贴太久。为了尽量减少取膏药时发生疼痛,应在贴膏药前剃净患处的汗毛或尽可能避开汗毛较多的地方,或在揭膏药前将润肤油均匀涂抹在膏药的表面,让润肤油浸到皮肤与膏药之间,减弱膏药的黏性,揭膏药时就不会疼了。
在贴膏药期间应注意休息,活动量不宜过大,严禁房事,不能用电热毯、热水袋敷贴膏药处,以避免膏药移位或药膏渗出而污染衣被、影响疗效;女性患者在月经来潮期间,应在腰骶椎或腹部停贴膏药3~5天;创伤性骨折前期及严重皮肤病局部不宜贴膏药。未用的膏药一定要密封好后存放在阴凉干燥处,以防药物挥发。如天气炎热,密封后可存放冰箱中,但不宜和茶叶、食品存放在一起。
如因运动或劳动时不慎造成肌肉扭挫伤或关节、韧带拉伤时,不要立即将膏药贴于患处,因为这类膏药具有散瘀的作用,如伤后即贴不但达不到消肿止痛的目的,反而会使局部软组织充血肿胀、疼痛加重;对关节扭伤,在皮肤无破损的情况下,应先用冷水冲洗患处或用冰敷患处,使血管收缩,减轻肿胀疼痛现象,待24小时后再热敷或贴敷膏药,这样既可减轻疼痛和肿胀,又可缩短病程。对于孕妇应禁用含有麝香、乳香、没药、红花、桃仁等药物的化瘀膏药,如追风膏,麝香止痛膏等。